13. 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
在基督耶穌裡
在上一篇,我們曾作出一個重要結論:
人成為基督徒之後最大的改變,不是外在的言行舉止,而是他竟然能夠與上帝親近,
這是憑著他自己完全無法做到的事情。
既然是人自己無法做到的,那它是如何發生的呢?
使徒在本節告訴我們,這一切都是「在基督耶穌裡」,藉著「他的血」才完成的。
事實上,這是基督信仰最令人無法接受的論述之一。
人太習慣自己掙得所需要的一切,
他總是告訴自己:「我可以的,我要相信自己,我能夠完成這一切,不要懷疑、只要相信!」
他自小的教育、文化背景、傳統觀念,在在都增強了這種想法,
他不願意接受幫助,他不要白白得來的東西,那會使他認為自己比別人差,他不願意因此被認為是個弱者;
與其接受幫助,他寧可幫助別人,因為那證明自己比別人優秀、比別人強。
甚至在面對救恩的議題上,他也抱持這種想法,
他不要白白的恩典,他認為救恩是他的能力可以搆得著的,
他要證明自己有能力參與在福音的拯救行動中,他理所當然認為自己可以與上帝合作,
上帝完成祂那部分工作,剩下的工作則要靠他自己的努力;
甚至如果可以,最好他的工作是最關鍵的部分,若少了這關鍵,整個救恩就必失效───無論上帝已經為這救恩付出了多少;
這讓他覺得自己很重要。
這思想的前設是:只要願意,人能夠完成任何事,包括自己的救恩。
在這前設下,人根本不需要上帝,他就是自己的上帝,是這世界的主宰、宇宙的中心,
也許他會需要一些小協助,但最終他仍然可以靠自己完成最關鍵的工作;
總之,他才是核心,他才是關鍵,他就是自己的上帝。
換句話說,這從根本上牴觸了十誡中的第一誡:
出20:2-3「我是耶和華───你的神,......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但這世界的王狡猾異常,牠知道若是明目張膽的這麼鼓吹「你不需要上帝,你就是自己的上帝」,基督徒根本不會買單;
於是牠研發出幾種不同口味的糖衣,以迷惑警覺性不高的人。
有一種糖衣口味是「因為我夠良善,所以我可以與神親近」,
牠告訴人,上帝當然是良善的,你也是良善的,所以你親近上帝不必借助其他管道。
還記得那個法利賽人嗎?
路18:11-12「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他說,我每個星期禁食兩次,十一奉獻按時繳交,所以他有權到上帝面前禱告。
鍾馬田說:
「如果那是事實,基督就根本不必到世上來,更用不著死在加略山的十字架上。......對於基督徒信仰最大的否定,莫過於以為自己既然是個好人,就有權藉著禱告到神那裡。這是全然的否定。」
另一種糖衣口味是「因為我行善幫助很多人,所以我可以與神親近」,
牠告訴人,你依照上帝旨意妥善的運用恩賜,
例如施捨錢財、做志工、積極參與教會活動、甚至是講道上課牧養門徒,
你是如此忠心的好僕人,所以可以直接進到上帝面前與祂親近。
聽起來好像有點正確,是吧?但聽聽鍾馬田如此批判這種思想:
「他們固然在作極大的善事,但他們若以為行善可以使他們到神面前,被神接納,他們就是在否定福音,與前一段提到的那一類人沒有兩樣。」
另一種糖衣口味是,「因為我都有固定主日、參加聚會,所以我可以與神親近。」
牠告訴人,你是個好基督徒,多年來聚會從不間斷,因此你可以直接與神親近。
但這思想實質上是一種交換、一種交易,
牠煽動人,救恩是一種可以交易的商品,你只要做對了,符合宗教的禮節儀式,就可以集點換得到。
不消說,這當然是否定基督對於福音的必要性。
另一種新進的糖衣口味是「如果我停止下來,專注在自己、默想、沉浸在自己裡面,我就可以親近神」,
牠告訴人,上帝的胸懷無限大,充滿天地萬物之間,
只要靜心,俯拾之間都是上帝,祂在大自然之中,也在你的裡面,
因此只要你靜下來,專注在冥想、靜思,沉浸於自我,你就可以與上帝親近,無須其他管道。
聽起來也有幾分道理,是吧?
但這是泛神論與神祕主義的結合,根本不符合聖經教導的真理。
聖經教導我們,人根本無法靠著自己來到上帝面前,
無論我夠不夠虔誠、夠不夠努力,不論我做甚麼都沒用;
福音使我們看清自己的樣貌,「我們不過是塵土」(詩103:14),「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3:19)。
使徒告訴我們,每個人在福音面前都是白白的乞丐,
我們身無分文,只能乞求上帝施捨祂那豐盛的憐憫恩待我們,否則我們必死無疑;
而這一切的憐憫恩典,完全是「在基督耶穌裡,靠著他的血」賜給眾人。
林後5:18「一切都是出於神;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
約14:6「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這是唯一能夠親近上帝的途徑,除此之外,再沒有其他了。
基督的血
我們是在基督裡與上帝親近,這沒錯,但同樣重要的,是「靠著他的血」。
我們不是藉著他的榜樣、也不是他的教訓,
如果基督降世是要我藉著他的榜樣與教訓才能得救,那我就死定了!
誰能完全活出他的榜樣?誰能完全履行他的教訓?
鍾馬田說得中肯:
「祂不是藉著教我如何生活,或給我一個榜樣去效法,而將我帶到神那裡。不論我怎樣看自己,每當我注視祂時,我就羞愧地想把自己藏起來。祂的僕人之生活就足夠叫我自慚形穢了......基督本身能完全將我們定罪。誰能跟隨祂?沒有人能靠自己跟隨主,這是不可能的,這太高深了。不是祂的榜樣使我們得親近神。」
在論到救恩時,
基督不是告訴我該如何改變以得到救恩,他乃是犧牲自己使我進入救恩;
我什麼也做不到,所有的事都是他替我完成的。
基督的血為我們完成了甚麼事?
首先,他的血補贖了我們的罪。
約1:29「次日,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裡,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或作:背負)世人罪孽的!」
彼前2:24「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林後5:21「神使那無罪(無罪:原文是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其次,他以這血立下了新的約。
林前11:25「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最後,這血會說話,話語中有醫治之能,
你曾經想過血會說話嗎?
來12:24「並新約的中保耶穌,以及所灑的血;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血會說話!想想看,這血對你說甚麼?
「它說到赦免,說到補贖,說到與神和好。它發出呼喊,對你喊道:『我已死了,你可以活。刑罰已代受,你自由了。』」當你犯罪跌倒,連你自己都想放棄自己、懷疑上帝根本不存在、或即使祂存在也會放棄你時,
聽聽看這血正在對你說些甚麼吧。
我相信,一切的懷疑與打擊,在這血的面前都不算甚麼了,
因為他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啟7:14),
並且,我們在上帝面前的身分是穩固的,「你們得贖......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1:18-19)
查經問題
- 人藉著甚麼才得以與神親近?
- 以下的論述錯在哪裡?
- 因為我的良善,所以我可以與神親近
- 因為我行善幫助很多人,所以我可以與神親近
- 因為我都有固定參加主日、聚會,所以我可以與神親近
- 如果我停止下來,專注在自己、默想、沉浸在自己裡面,我就可以親近神
- 我們在基督裡與神親近,是藉著甚麼呢?
- 「我們在基督裡與神親近,是藉著祂的榜樣、教訓」,這論述錯在哪裡?
- 基督的血為我們完成了甚麼事?
- 在你犯罪、懷疑自己不被神接納、沒有永生盼望時,你可以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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