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八福的首福
Ø 經文中的「虛心」,並非中文字義的謙虛、謙卑之意,乃是「靈裡貧窮」(poor in spirit)。
l 鹽與光(5:13-16)
Ø 經文要我們努力做這世上的鹽與光?非也,我們已經是鹽與光,所以行事為人要符合鹽與光的身分。
l 成全律法精神(5:17-18)
Ø 成全,指的是舊約律法藉由耶穌而得到完全與實踐(來1:1-2)。
Ø 耶穌降世,並非取代舊約。
Ø 「我實在告訴你們...」是耶穌特別強調的重點。
l 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
Ø 如何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將在5:21~47得到闡釋。
l 活出摩西律法的精神(5:17-48)
Ø 6個應用上的對比:
I. 發怒與和解(21-26)
II. 姦淫(27-30)
III. 離婚(31-32)
IV. 起誓(33-37)
V. 報復與犧牲(38-42)
VI. 愛仇敵(43-47)
Ø 重複出現的句型結構:你們聽見…(律法)…只是我告訴你們…(超越)…
l 發怒與和解(5:21-26)
Ø 不可殺人,出自十誡
Ø 拉加&魔利,意指笨蛋、蠢才,為當時罵人語。
Ø 要把經文看清楚,誰向誰懷怨?誰向誰和好? A怨恨B,B有責任主動向A和好!!
Ø 殺人(行為) ←→動怒(心)
l 姦淫(5:27-30)
Ø 不可姦淫,出自十誡
Ø 姦淫(行為) ←→淫念(心)
Ø 男人每52秒就產生一次性念頭,我們幾乎每分鐘都在犯罪!
Ø 挖眼剁手,意指面對罪要堅決抵抗、不輕易就範的態度,不可侷限於字面解釋。
l 離婚(5:31-32)
Ø 休書,參看申24:1,太19:7-8
Ø 當初是摩西順應情勢而寫下休書離婚的規定,原意是不希望隨便離婚,但最後演變至可用荒謬的理由寫下休書(例:飯菜難吃),要求離婚。
l 起誓(5:33-37)
Ø 出自利19:12
Ø 後人發展出各式各樣詭詐的發誓技巧,太23:16-18
Ø 耶穌要我們甚麼誓都不可起嗎?←→神發誓(詩95:11)、耶穌發誓(太26:63-64)、保羅發誓(帖前2:5&10)
Ø 耶穌反對的是不敬虔的起誓態度
Ø 重點:最後一句
l 報復與犧牲(5:38-42)
Ø 最早出自漢摩拉比法典,西元前1800年左右
Ø 古代往往報復過度(例:創34:25-29),因此「以牙還牙」並非是在講報復,而是要求懲罰須合理
Ø 用右手背打人右臉,是極大的侮辱
Ø 強逼走路,參看太27:32
Ø 借貸不可推辭,指的是不強求自我權益
l 愛仇敵(5:43-47)
Ø 後人反而爭執:誰才是鄰舍? 參看路10:29
Ø 討厭你的、欺負你的,你要愛他們
l 活出摩西律法的精神(5:17-48)
Ø 以上6個面向,都做得到嗎?意識到自己的軟弱,只能祈求神的憐憫與恩典,呼應5:3「靈裡貧窮」
Ø 不僅行為、更要求內心純正,像天父般完全(5:48)
Ø 不應將這些教訓視為一套律法條文,以為守住了就能進天國;否則,我們與法利賽人有何異?
(一)其實我們本來就是世上的鹽&光了,所以行事為人也要符合鹽&光,這樣子才會有影響力,再看到「馬太5:13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麼叫它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這段經文中說到鹽若失了味,怎麼叫它再鹹呢?門徒沒了鹽的味道=失去影響力了,那怎麼再讓原始門徒本身就是鹽味回來呢?就是我們要悔改來到神的面前省視我們的生命是否有做到神期望我們行出來的,雖然我們本身已是光&鹽了,但仍是要追求越加明白神的話(二)我突看到在「以弗所書1:3他在基督里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意思是指在基里我們得到認識神的各樣好處:蒙揀選得救、成為他的兒女、得赦免、有智慧和聖靈的恩賜、、有遵行神旨意的能力、又有永遠與主同在的盼望。我們跟基督的緊密關系,使我們現在就可以享受此等福氣。」我們得著屬靈的福氣。而天國八福靈修版這八福是一個整體,指出跟隋基督的人所應當做的事。而這不是本身就得著,乃是要有行為出來才會得福的。
回覆刪除謝謝你的回應;
回覆刪除1.沒錯,因為我們已是光與鹽,行事為人就要符合光與鹽的身分,不使主名蒙羞;
2.天國八福是一個美好的夢想與標竿,也許永遠都達不到神所期許的高標,但向著標竿直跑是不會錯的!
謝謝你研經後的分享,有受益到的,一起向著標竿直跑堅持著努力加油吧!願神加添我們信心力量邁前奔跑。BY一二
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