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八福的首福
Ø 經文中的「虛心」,並非中文字義的謙虛、謙卑之意,乃是「靈裡貧窮」(poor in spirit)。
l 鹽與光(5:13-16)
Ø 經文要我們努力做這世上的鹽與光?非也,我們已經是鹽與光,所以行事為人要符合鹽與光的身分。
l 成全律法精神(5:17-18)
Ø 成全,指的是舊約律法藉由耶穌而得到完全與實踐(來1:1-2)。
Ø 耶穌降世,並非取代舊約。
Ø 「我實在告訴你們...」是耶穌特別強調的重點。
l 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
Ø 如何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將在5:21~47得到闡釋。
l 活出摩西律法的精神(5:17-48)
Ø 6個應用上的對比:
I. 發怒與和解(21-26)
II. 姦淫(27-30)
III. 離婚(31-32)
IV. 起誓(33-37)
V. 報復與犧牲(38-42)
VI. 愛仇敵(43-47)
Ø 重複出現的句型結構:你們聽見…(律法)…只是我告訴你們…(超越)…
l 發怒與和解(5:21-26)
Ø 不可殺人,出自十誡
Ø 拉加&魔利,意指笨蛋、蠢才,為當時罵人語。
Ø 要把經文看清楚,誰向誰懷怨?誰向誰和好? A怨恨B,B有責任主動向A和好!!
Ø 殺人(行為) ←→動怒(心)
l 姦淫(5:27-30)
Ø 不可姦淫,出自十誡
Ø 姦淫(行為) ←→淫念(心)
Ø 男人每52秒就產生一次性念頭,我們幾乎每分鐘都在犯罪!
Ø 挖眼剁手,意指面對罪要堅決抵抗、不輕易就範的態度,不可侷限於字面解釋。
l 離婚(5:31-32)
Ø 休書,參看申24:1,太19:7-8
Ø 當初是摩西順應情勢而寫下休書離婚的規定,原意是不希望隨便離婚,但最後演變至可用荒謬的理由寫下休書(例:飯菜難吃),要求離婚。
l 起誓(5:33-37)
Ø 出自利19:12
Ø 後人發展出各式各樣詭詐的發誓技巧,太23:16-18
Ø 耶穌要我們甚麼誓都不可起嗎?←→神發誓(詩95:11)、耶穌發誓(太26:63-64)、保羅發誓(帖前2:5&10)
Ø 耶穌反對的是不敬虔的起誓態度
Ø 重點:最後一句
l 報復與犧牲(5:38-42)
Ø 最早出自漢摩拉比法典,西元前1800年左右
Ø 古代往往報復過度(例:創34:25-29),因此「以牙還牙」並非是在講報復,而是要求懲罰須合理
Ø 用右手背打人右臉,是極大的侮辱
Ø 強逼走路,參看太27:32
Ø 借貸不可推辭,指的是不強求自我權益
l 愛仇敵(5:43-47)
Ø 後人反而爭執:誰才是鄰舍? 參看路10:29
Ø 討厭你的、欺負你的,你要愛他們
l 活出摩西律法的精神(5:17-48)
Ø 以上6個面向,都做得到嗎?意識到自己的軟弱,只能祈求神的憐憫與恩典,呼應5:3「靈裡貧窮」
Ø 不僅行為、更要求內心純正,像天父般完全(5:48)
Ø 不應將這些教訓視為一套律法條文,以為守住了就能進天國;否則,我們與法利賽人有何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