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6日

誰才是浪子? (浪子的比喻,路15:11-32)



11.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
12.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13.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資財。
14.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
15.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
16.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
17.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嗎?
18.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19.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
20.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
21.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
22.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23.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
24.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25.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裡。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
26.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什麼事。
27.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的回來,把肥牛犢宰了。
28.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
29.他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
30.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
31.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32.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浪子的比喻是基督徒最耳熟能詳的比喻之一,不但篇幅長,且訊息量也大,值得我們仔細分析。


上下文 & 中心涵義

比喻開頭是「耶穌又說」。
身為一個有經驗的基督徒,看到「耶穌又說」這幾個字,你應該立馬理解背後的含意:這不是一個獨立的段落,而是與先前的經文有關連。解經前應當找出上下文,以便掌握比喻的全貌,而非管中窺豹
往前看,至少應該回溯到本章起頭。
15:1-2「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他講道。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
由此我們知道,這個比喻是對法利賽人和文士說的。當時的法利賽人和文士批評耶穌不應該親近罪人,甚至與他們一同吃飯。耶穌一連提出三個比喻作為反駁:失羊、失錢與浪子的比喻。
這三個比喻有密切的關聯,目的都是為了反駁法利賽人和文士的批評,我們在解經時應當放在一起看。

快速的瀏覽一下,在失羊的比喻裡,耶穌要表達的重點是在找回迷失的羊之後,牧羊人那份開心雀躍的心情,
15:6「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去的羊已經找著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
在失錢的比喻裡,耶穌要表達的重點是找回一塊錢之後,心中湧現的歡欣喜悅,
15:9「找著了,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落的那塊錢已經找著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

為什麼找回一隻羊、找回一塊錢那麼開心?牧羊人不是還有99隻羊、婦人不是還有九塊錢嗎?找回來的只占總額的十分之一、百分之一而已,值得開心到敲鑼打鼓的公告街坊鄰居嗎?
換作是你,你會那麼做嗎?九成九不會吧。
但在主人心中,每一隻羊、每一塊錢都是極其寶貴的,哪怕這些在旁人眼裡根本平凡無奇。你如何得知主人看重每一隻羊、每一塊錢?從找回之後主人的歡欣喜悅,就足以證明它們在主人心中的價值
這兩個比喻自然是在描述上帝對每一個子民的看重,我要特別強調,是「每一個」。若你的自我價值感低落、或常懷疑上帝不慈愛,建議你將這兩個比喻多看幾遍,揣摩背後的深意。

既然前兩個比喻均在強調每一個都重要,每一個都不能失落,因此我們可以合理預測,浪子的比喻想表達的涵義必定與前兩者相同。


浪子:小兒子

進入比喻。
這位父親有兩個兒子,分財產時,兩個兒子分得的比例不同,長子要多一份。因此哥哥可以分到三分之二,弟弟是三分之一。
比喻裡,小兒子要求提早分財產。站在後人的立場,我們可能會得出「小兒子希望父親早點死」的結論。不過,根據當時的文獻,的確有人在父親生前就得到財產,所以我們不要太快下結論說「小兒子希望父親早點死」,他可能沒有那個意思。
但無論如何,在父親在世時提出這樣的要求是很少見的,尤其在古代,奉養雙親是兒子們的義務,不照顧父母是受到咒詛、甚至會關進監牢的。小兒子拿到錢以後就遠走高飛,不管父母的死活,顯明他的確不孝。他只想要父親的錢,不想要父親;他在乎的是金錢,不是親情

小兒子任意揮霍,花光了財產,正好又遇到飢荒,他只能去田裡放豬,餓到想搶豬吃的豆莢。
猶太人認為豬是不潔淨的,禁止吃豬肉;因此,小兒子去的地方應該是外邦人的城市。由此我們可以知道小兒子的處境,完全是走投無路了,什麼工作都找不到,在本國的城市活不下去,只好淪落到外邦人的城市混口飯吃(當時的猶太人對於外邦人可是有著嚴重的鄙視與偏見),也許是因為以前養尊處優慣了,甚麼技能都沒有,只得去做那最汙穢、骯髒、沒人願意做的養豬工作


小兒子幡然悔改

醒悟
一連串的打擊使他醒悟過來,他意識到自己的荒唐行徑,坦承犯了錯,得罪了父親。這是非常重要的關鍵。罪人若要脫離黑暗、轉向光明,醒悟是第一步。
罪使人盲目,無法認清真實的景況。明明很空虛,卻以為自己很充實;明明快要下地獄,卻以為即將上天堂。因此,悔改的第一步就是認清真實的景況,從罪的謊言裡醒悟過來。
人的確在走投無路的時候比較可能會反省,就如同小兒子一般。但千萬不要存有美好的幻想,以為陷入困境的罪人都會反省。真實狀況是,許多人即使大難臨頭仍依然故我。
以健康為例,當他的尿酸值跟王水差不多、血壓值跟101差不多,血糖高到馬桶邊出現螞蟻,他就會決心改變飲食了嗎?
一個吸毒成癮的孕婦,連累剛出生的寶寶帶有毒癮,她就會決心戒毒了嗎?
一個有酗酒暴力問題的父親,即使看到孩子身上已經被自己揍得青一塊紫一塊,他就會決心戒酒了嗎?
一個酒駕成性的渾蛋,即使曾經撞死好幾個人,酒過三巡之後他就會乖乖不開車而搭小黃嗎?
如果罪人們都會幡然醒悟、從此不再犯罪,社會上這麼多一犯再犯的可惡人渣是從哪來的?許多人即使作惡多端、身敗名裂,但仍然沒有醒悟。這凸顯出小兒子的醒悟有多麼可貴。

認罪
小兒子醒悟過來,他沒有任何推諉,坦承自己的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這是認罪的典範。
真正的認罪是不推託、不找藉口,坦白承認自己的過犯。不像伊甸園裡的亞當推託給夏娃、夏娃又推託給蛇;他們根本沒有醒悟,沒有認罪,他們的推託證明了自己仍深陷罪惡。

歸正
在這個故事裡,如果要辦個關鍵字比賽,我私心以為20節的「起來」是第一名!這字的重要性,比上一節的「醒悟」更關鍵。
罪人的根性還在,往往醒是醒了,悟也悟了,認罪也很坦率,但就是沒勇氣跨出改變的第一步。他想改變,但只停留在「想」的階段,遲遲沒有實際行動。單單靠醒悟與認罪無法拯救人,他必須有實際行動才行
小兒子給我們一個絕佳的榜樣,他醒了、悟了,更重要的是,他起來了、行動了!他朝著正確的方向前進,「往他父親那裡去」。


慈愛的父親

小兒子踏上回家的路。離家還有一段頗遠的距離,父親就看到了。
當時沒有電話,沒有手機,小兒子不可能事先告知:「爸,我要回去囉,大概中午左右到家。」父親根本不知道小兒子已經悔改,即將返家;怎麼這麼巧,他剛好看到小兒子回家?
如果不是父親天天等、天天盼,「相離還遠」怎麼看得見?想必自從小兒子翹家之後,父親就天天到路口等、時時上屋頂望,就算烈日當頭照,他依然這樣等啊等、盼啊盼;老父的心焦,盡現於「相離還遠」寥寥四字之中了。

看到兒子回來,父親的反應是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親嘴。
且慢,請回頭看看14、15節,小兒子之前在豬圈打工,跟豬搶食物。因此你應當可以想像,一個餵豬、清豬糞、洗豬圈、與豬搶食物、甚至也住在豬圈裡面,身上應該是甚麼氣味?衣上沾惹的是甚麼咚咚?想清楚之後,別說親了,你可能連靠近都不太願意吧。
但我們看到,父親不僅抱、而是「跑去」抱;不僅親嘴,而是「連連」親嘴;背後流露出的慈愛、包容、不計前嫌,真使我們動容。
不僅如此,小兒子原本不敢奢望重新當父親的兒子,只想回去當個雇工,「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但父親吩咐僕人「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父親以行動宣示小兒子的身分已經回復。他不是雇工,是兒子。小兒子曾經既不孝又荒唐,但父親沒有任何責罵或處罰,而是一筆勾銷,他的慈愛流露無遺。


另一個浪子:大兒子

大兒子得知弟弟回來,他的反應不是欣喜,而是生氣。原因不難理解,他覺得不公平。這種不公平的感覺我們挺能同理的。
假設你在一家公司做了20年,天天加班任勞任怨,薪水還在基本工資;以前有個同事,能力與你差不多,薪水也差不多,但跳槽回鍋後的薪水竟然是每月100K!你在心裏想,「我在公司任勞任怨、從一而終,他只不過去外面繞了一圈回來,薪水竟然是我的好幾倍!」你會不會氣到想翻臉?
大兒子八成就是這種心情。

他氣到不想回家。父親出來勸他,他終於把心裡話一股腦說了出來。
他說,「我為你工作多年,連一隻山羊羔也沒有;弟弟把財產敗光,不得不回家,你卻為他宰了肥牛犢。」大白話就是,「他把財產敗光回來,你送他保時捷跑車;我為你工作多年,你連一台光陽機車都不買給我。」
這真的不太公平,對吧。
據說如果家裡有三個小孩,中間的老二最容易覺得爸媽不公平。想想你小時候,如果爸媽比較愛你的弟弟,給他兩顆糖但只給你一顆,他有汽水你只有開水,他在外面盪鞦韆你在家裡摺衣服;嗯嗯,你應該能夠體會大兒子的感受了。

不僅在家庭、職場,連在教會裡也不時會出現這類感受。
即使受洗了,但我們仍常常在嫉妒、常常在爭競比較,「他只是比較會耍寶搞笑,大家真膚淺,都在關心他,還一直按讚...」「他只是比較會跳舞、愛出鋒頭,大家都圍著他打轉...」「比較漂亮的姊妹才有人追,哪像我...」
看到別人表現突出,我們不但不覺得高興,無法體會上帝祝福教會,招聚了各種天分恩賜的人才到教會裡,反而覺得嫉妒、覺得不公平,「既然揀選我,為什麼也要揀選他?他到底好在哪裡?」
這反應出一個事實:我們並沒有以上帝的心為心。

大兒子的抱怨透露出重要的線索。
與小兒子相同,他顯然也很在乎物質上的享受,甚至可能包括其他人的奉承拍馬,「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
他並不看重與父親之間的關係。他說,「我服事你這多年」,「服事」的原意是「奴隸般的侍奉、服從」,這顯示在他眼中的父子關係更像是主僕或雇傭關係,並沒有任何情感上的交融。換句話說,他與父親之間的關係是相當疏遠的,雖然在父親身邊,但更像個奴隸或雇工,不像兒子。
此外,他也不看重弟弟的歸來。在30節,他甚至不肯說出「弟弟」二字,而是說「你這個兒子」,可見對弟弟的歸來有多反感。

面對大兒子的抱怨,父親的回答字字都是重點。
「兒啊」,父親聽出大兒子自比為雇工,他重申兒子就是兒子,不是雇工。
「你常和我同在」,在大兒子的抱怨裡,他著重於自己付出太多、得到太少,但父親要他聚焦在親子之間的關係。
「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大兒子斤斤計較誰拿得多、誰拿得少,但父親說所有的都是他的,不應該與自己的弟弟計較。
「我們理當歡喜快樂」,大兒子眼裡只有比較、忌妒,他不承認弟弟,對弟弟失而復得不但不開心,反而生氣。父親雖然沒有直接指責大兒子的錯,但卻用比較平和的說法表明他應該以父親的心為心,將弟弟看成親人,為弟弟的悔改重返感到喜悅,為全家團圓感到快活,也為他不用繼續流浪、挨餓、受苦而感到安慰。

忌妒使人瘋狂,失控,喪失理智。它能摧毀世間一切感情。
箴6:34「因為人的嫉恨成了烈怒,報仇的時候決不留情。」
箴14:30「心中安靜是肉體的生命;嫉妒是骨中的朽爛。」
箴27:4「忿怒為殘忍,怒氣為狂瀾,惟有嫉妒,誰能敵得住呢?」
雅3:16 在何處有嫉妒、紛爭,就在何處有擾亂和各樣的壞事。

身為基督徒,我們該如何克服嫉妒?
其實答案就是父親對大兒子的回答。

兒啊:你是上帝的兒子,這身分可不是每個人都有,唯獨上帝揀選、喜愛的人才有。為了使你成為兒子,祂連自己的獨生子都不顧惜,祂對你的愛就在此顯明了。
你常和我同在:無論何時,祂都與你同在,不曾放下你或不理你,因為祂愛你。這是最大的福氣,最大的榮耀。
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你身上也有上帝賜與的天分、才能與祝福,這是上帝認為最適合你的。你無須與別人比較。因為就連他們身上的才幹也不是自己的,而是上帝賜與的。不要在乎世上的名利,而要盼望上帝藉著耶穌賜給你的永生、以及天堂的美好。

這個比喻常被稱為浪子的比喻。但浪子不是專指小兒子,其實兄弟倆都是。
小兒子拿錢到外面揮霍,他在距離上與父親疏遠、隔絕,是浪子;大兒子雖然一直待在父親身旁,但心態上與父親疏遠、隔絕,也是浪子。他們以各自的方式疏遠父親。
但父親的慈愛並不受影響。小兒子悔悟後,想回到父親身旁成為雇工,大兒子則是一直覺得自己根本是個雇工,但父親仍然視他們為兒子。因為兒子的身分是根據血統而來,這是不能改變的事實。





結語

這個比喻有著豐富的神學涵義。每一個被上帝揀選的,都被收納為兒子。在祂眼中,每個兒子都極其寶貴,都是祂以重價贖回來的。他們的生命遭遇、才幹能力各不相同,都來自於上帝的引領與恩典,無須比較,也不應比較,否則我們就是在質疑祂的慈愛。
上帝以熱切的態度歡迎每一個從罪裡醒悟、歸正的兒子,我們應當以祂的心為心,以同樣的熱情迎接每一個到來的天國肢體。每個肢體都是我們的手足,都是天國家庭的一份子。






2024年9月11日

你動了慈心,很好;然後呢? (好撒瑪利亞人,路10:25-37)



25.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26.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麼?你念的是怎樣呢?
27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28.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29.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
30.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
31.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
32.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
33.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
34.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
35.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
36.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
37.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


這個故事是由兩個部分串聯在一起的,好比啞鈴。第一個部分是耶穌與律法師的對話,主題是救恩;第二個部分是耶穌設立的譬喻,主題是愛。不消說,兩個主題───救恩與愛───有密切的關係。


主題一:救恩

有個律法師問耶穌:「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如果有人問你:「人要做甚麼才會有永生?」你會怎麼回答呢?
你有永生,是因為耶穌背負你的罪,為你死在十架上,並把他的義算在你的身上,使你得以稱義,享有永生。
「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答案是:人無論做甚麼都無法得到永生。永生是來自上帝的恩典,不是人靠著自己的行為能夠換取的。如果可以換得到,永生就不是恩典,而是工價了。
有人以為,「我相信耶穌基督就會有永生。」這話沒錯,但要小心,不要把「相信」歸功於人自己,以為「相信耶穌」是人自發性的行為;事實上,如果不是上帝揀選人、並把信心賜給人,沒有人能夠相信耶穌。

也不要以為律法師問了一個笨問題。
博愛思在《基督比喻精華》讚嘆道:「這是人所能提出最重要的問題。」這問題太重要、太困難,以至於除了上帝,沒有人能夠回答;除了聖經,世上再沒有其他的指引。
既然這問題這麼重要,為何我們幾乎沒聽過有人問呢?
因為若要提出救贖的問題,前設是人承認自己有敗壞的本性,而且犯下了無可救藥的重罪,後果嚴重到無法靠著自己得救;但罪人的天性驕傲自大,他怎可能認為自己有罪?他怎會承認世上有他做不到的事情?
只有被聖靈引導的人,他的心被聖靈柔軟之後,才會看到自己醜陋的真面目,並對自己的能力徹底死心,不再依靠自己,轉而乞求上帝的救恩

律法師提問之後,耶穌並沒有直接回答,而是反問他:「律法是怎麼寫的呢?」律法師隨即引用舊約,「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這是個一百分的答案。律法師繼續問道,「誰是我的鄰舍呢?」
這兒有些蹊蹺,值得我們仔細推敲。

律法師回覆耶穌「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這答案涉及愛神與愛人兩個部分,愛神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人要如同自己。
從律法師緊接著問耶穌的問題「誰是我的鄰舍呢」來看,他問的是關於愛人的實際執行層面;但他為何不問愛神的實際執行層面?
有沒有這種可能:他自認不但完全了解如何愛神,並且已經完全愛神,以至於根本無須再多問些甚麼了;他欠缺的只是如何愛人而已。所以他沒有追問如何愛神,而是問「我該愛誰」。
這揭露了一個重要的關鍵:身為律法師,但他根本不了解律法寫成的目的。

羅3:20「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律法的標準奇高,高到沒有人能夠守全律法,以至於每個人都在律法前被判有罪。律法不是叫人得到救恩,而是定人的罪,叫他無可推諉
馬丁路德曾說:「律法驅使罪人向福音尋求赦罪」,實為最佳註解。人在律法前得不到無罪判決,每個人都有罪。人無法藉著行律法稱義,稱義唯獨在福音裡
律法師以為他已經盡心、盡性、盡力、盡意的愛上帝,事實上,他根本達不到律法要求的境界。在世上古往今來的所有人之中,只有耶穌能完美履行律法的要求。


主題二:愛

既然律法師問到「我該愛誰」,耶穌舉了一個譬喻作為回答。
有人被打個半死,丟在路邊。祭司看到了,說「我Pass。」利未人看到了,也說「我Pass。」他們為何見死不救呢?
可能怕惹麻煩上身,也可能以為他死了,而當時傳統認為觸摸屍體是不潔的、汙穢的。總之,他們看是看到了,但沒有人願意上前關心,而是冷漠的繞過去。
最後是撒瑪利亞人,一個被鄙視、仇視的異端民族。
話說當初北國被亞述佔領之後,部分猶太人與亞述人通婚,生下的後代就是撒瑪利亞人。他們有自己的聖經、自己的聖殿,正統的猶太人非常討厭他們,認為他們是混血的異端,瞧不起他們,不願意與他們有任何來往。
這樣一個下等人,卻展現出上等的品行。

在經文中,祭司、利未人與撒瑪利亞人有共同的描述:他們三人都「看見他」。
但高尚的祭司與利未人怕麻煩,都「從那邊過去了」;唯獨下等的撒瑪利亞人不只是看見他,而且動了慈心。史普羅在《耶穌的比喻有何涵義》更進一步指出,「他不只是動了慈心,更以行動顯明慈心。」
你是否曾在在十字路口看見乞討者、或聽到「大哥哥大姊姊請幫忙買餅乾」?你是否曾在新聞中看到因為地震、颱風、火災、車禍導致家破人亡的可憐家庭?
有多少次我們動了慈心?其中有幾次我們真正以行動顯明慈心?
慈心需要以行動顯明。只動慈心、但卻不付諸行動的人,與那些冷漠的旁觀者沒有兩樣,都是這個譬喻暗中譴責的對象

撒瑪利亞人動了慈心,更以行動顯明慈心。他為傷者包紮,扶他上自己的牲口,自己則拉著牲口送他到旅店。不僅如此,他還預付兩周的住房費,並承諾若有額外的支出,由他一力承擔。
你可以看到,這位撒瑪利亞人委實仁慈。他雖然被視為賤民,但品格卻遠超上等的祭司與利未人。他為了一個受重傷的陌生人,付出自己的金錢與時間。
若是你,你願意付出甚麼呢?
博愛思在《基督比喻精華》中指出:「金錢與時間是我們最不情願捨下的。」有些人情願出錢,因為錢能解決的問題都是小問題;有些人情願出力,以免自己的荷包破費。但那個撒瑪利亞人將兩者都擺上了。
真正的鄰舍之愛,是完完全全的付出。撒瑪利亞人以他高貴的行動演繹了這點。

耶穌說:「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有些人可能誤以為人能夠憑著行為稱義。
別誤會,那可不是耶穌的意思。基督徒是因信稱義,可不是因行為稱義。更進一步說,我們的確是因行為稱義───但不是靠著我們的行為,而是耶穌的。我們因著相信耶穌所做成的一切事,他的義被歸算給我們。
我們不是藉著愛鄰舍而稱義。愛鄰舍本身不能使我們成為基督徒,但若我們不愛鄰舍,就證明我們根本不是基督徒

回到譬喻的開頭。
律法師問耶穌「誰是我的鄰舍呢」,他期待耶穌回答甚麼呢?
可能是以種族作為界線,例如只有猶太人才是鄰舍;或以信仰作為區分,例如信奉耶和華的人才是鄰舍;甚至是性別,例如只有男人。
總之,他期待的是一個有明確界線的答案。

但耶穌的回覆卻打破藩籬的概念。他彷彿在說,「鄰舍之愛不應有界線。只要你看到有需要的人,那就是你的鄰舍,是你應該付出的對象。」
事實上,律法師像極了我們。我們的愛往往具有界線,只愛某個群體內的人,卻對於群體之外的人充滿冷漠。律法師的提問證明了這點,他期待耶穌說出某個明確的範圍,他就只付出給那個群體內的人即可。
我們也是這樣。例如,只付出給自己的家人,或同個教會的肢體,或同個政黨的同志,或同個鄰里的居民。而那些與我們不在同個群體內的,即使再可憐也視而不見,我們選擇冷漠的旁觀。

這比喻的後座力很強哪。

神學家P. Jones曾說,「任何宗教都有信條的狂熱症,以及行為的貧血症。」我們也許對於如何得救可以侃侃而談,對於福音教義說得頭頭是道,但對於愛鄰舍卻動也不動,反應好比植物人。看看譬喻裡的祭司與利未人,他們對於受害者無動於衷,不就是最佳寫照嗎?
上帝是憐憫的,跟從祂的我們怎麼成了冷漠的?
我們與上帝的關係,不僅存在於內在思想,更應展現於外在行為。一個在思想上渴慕上帝的人,不可能在行為上卻麻木不仁。這不是賺取救恩的問題,而是得到救恩之後如何展現上帝之愛的問題。問問自己,旁人能夠從你的行為中看見祂嗎?
史普羅在《耶穌的比喻有何涵義》的這段話擲地有聲:「每一個按照神的形象創造的人都是我的鄰舍,即使他不是基督徒。不要將愛心侷限在教會內,信仰不是付出的界線,而是動力。」

對於愛鄰舍,我們為何畫下界線?為什麼我們不願意多愛別人?為什麼我們沒有愛鄰舍的動力?
有一個可能的原因:我們對於耶穌的愛領受得不夠多
領受得少,自然能給的也有限。你自己都不夠用了,哪裡管得上別人?
我在此引用康來昌牧師的一大段證道作為結尾,我當初流著淚看完它,願它也能感動你。康牧師是這麼說的:
「我們都需要被憐憫、被恩待了、被醫治了、被拯救了、被保守了,而且是持續不斷的被憐憫、被恩待了、被醫治了、被拯救了、被保守,才能像耶穌所說的:『照樣去行吧。』讓我們先作耶穌的鄰舍吧。否則我們不能愛人。
在愛之前,得先被主愛;在助人之前,得先說:『我們的幫助是從造天地的耶和華而來。』供給之前,得先說:『主啊,憐憫我這個貧窮的人。』
主的恩典使我們能做,主的愛激勵了我們去愛,主不斷地醫治、拯救、憐憫、更新、管教、充滿我們之後,我們才能不止息地愛。
主先醫治我,我才能去醫治人;主先幫助我,我才能去幫助人;主先光照我,我才能光照人;主先引導我,我才能引導人;主先給我力量,我才能給別人力量。求主讓我們永遠有一個領受的態度,總先看到自己不過是灰塵,需要神的恩典。
只有你看到上帝所給的恩典是豐豐富富的;你承認自己是貧窮、罪惡、瞎眼、赤身、可憐的,你才是有福了。
我們需要上帝的憐憫。上帝要我們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我們不可能做到的。但是因著我們相信祂已經為我們成就了一切不可能的事,我們才能做那不可能的事。」

願祂的愛充滿我們。





結語

上帝是憐憫的,跟從祂的我們自然也應是憐憫的,祂要求我們愛鄰舍如同愛自己。真正的鄰舍之愛,是完完全全的付出。
憐憫的對象沒有界線之分,信仰不是付出的界線,而是動力。驅使我們付出的,是鄰舍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