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18:18-2718.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19.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20.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21.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22.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23.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24.耶穌看見他,就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25.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26.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27.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
良善的夫子
踏入早餐店,老闆娘熱情的招呼你,「帥哥,今天還是招牌加奶茶嗎?」聽著那句「帥哥、美女」,你多半不會覺得自己真的帥到哪裡、或美到哪裡去,畢竟那就只是句客套話罷了。
類似的情景也發生在這裡。少年官開頭就稱耶穌為「良善的夫子」,八成也不是真心認為耶穌良善到哪裡去。他挨近耶穌是有所求的,為著他本身的利益而來。因此,以客套話作為開頭也顯得很合理。
少年官稱耶穌為「良善的夫子」,類似的,西門彼得稱耶穌為「基督」,兩者的對照挺有趣。
太16:16-17「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耶穌對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
西門彼得稱耶穌為「基督」,耶穌大大的誇獎了他一番,還說他是「有福的」;少年官稱耶穌為「良善的夫子」,但卻得不到他想要的永生。
不是每個稱耶穌為主的人都能進天國。上帝自有分辨的智慧。選民稱耶穌為主是發自真心的,其他人稱「主啊!主啊!」不過就是客套話罷了。
良善的
少年官挨近耶穌,為的是永生,耶穌順著永生的主題回答道:「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
這句話有兩個含意:
第一,永生是任何人間的夫子都無法給予的。
第二,耶穌暗示他就是上帝。
從後面的反應可以得知,少年官顯然沒有理解耶穌話中的含意。他仍然執著於以自己的努力交換永生,而非跪伏在上帝面前乞求永生。
誡命
少年官求的是永生,耶穌反問他誡命守了沒。由此可知,耶穌本人可從來沒有廢除誡命的意圖。某些基督徒誤以為舊約已經廢除,是過去式,由新約取代了;但事實卻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
太5:17-18「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耶穌降世開啟了新約時代,但舊約不是因此被取代、被廢除;而是被成全。得永生的條件從來沒有改變過,「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太5:19)當然,你絕對無法守全每條誡命的,而是有人替你守全了。
耶穌舉了五條誡命:「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這五條都來自十誡。
你若仔細分析十誡,應該看的出來,十誡中有四條是關於神與人之間的關係,其他六條則涉及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耶穌在此列舉的五條都是人與人之間的條例。
從小都遵守
這少年官其實是位相當優秀的青年。他不只年紀輕輕就當官,而且從小就遵守十誡,相當不容易。
不僅如此,他的父母應當也是敬虔人,不僅把小孩教育得很好,而且必定營造了一個敬虔的家庭環境,教導孩子從小就認識神,並且守誡命。但少年官得到永生了嗎?很遺憾,他的父母恐怕要對此失望了。
身為父母,我們也努力營造一個敬虔的家庭環境,從小帶孩子唱詩歌、教他禱告,領他進主日學,告訴他許多聖經故事。這樣就能保證孩子成為基督徒嗎?那倒未必。
既然無論父母怎麼做,都不能保證孩子一定會得到揀選,所以父母乾脆就甚麼都別做了,可以嗎?
不行。你必須弄清楚,父母的責任、與孩子的福分是兩件事。
身為父母,我們的責任就是教導兒女認識上帝,把一切關於上帝的事情告訴他們,
弗6:4「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但兒女是否得到上帝的揀選、成為基督徒、日後得永生,那是上帝的計畫,祂自有安排。我們只管盡我們的責任,神自有他的計畫,人不能、也無能干涉。
你還缺少一件
少年官雖然自小就守誡命,不過耶穌卻指出他仍有闕漏之處:「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耶穌說這是一件事;但請仔細看,這不是兩件事嗎?一件是變賣財產分給窮人,另一件是跟從耶穌;不是嗎?把兩件事說成一件事,是耶穌口誤嗎?或是他算錯了?
其實耶穌沒有口誤,他也沒有算錯,這兩件事是同一件事。怎麼說呢?
讓我們繼續回到十誡,因為耶穌的焦點一直在十誡裡面。
十誡裡的第一誡中,禁止以色列人拜假神,必須敬拜唯一的真神耶和華。
出20:2「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少年官雖然自稱守了誡命,但他充其量只遵守了與人際關係相涉的誡命。耶穌明白的告訴他,「你以為你守全了誡命,但事實上,你根本無法守全,十誡中的第一誡你就沒能遵守。第一誡禁止人拜假神,一個拜假神的人怎能跟隨真神呢?現在我告訴你,你的假神就是你擁有的財產。如果要得永生,你就必須摧毀假神,把你的財產分給窮人,如此,你才能跟隨真神。」
這就是少年官的問題之一:他以為他自小就守全了所有的誡命,但事實上,他根本做不到。他的心裡正在拜假神,而他無法察覺,因為他已經被假神牢牢地控制了。
這是罪人最可悲之處,也是撒旦最恐怖之處:你根本被魔鬼綑綁得死死的,但你卻以為你是完全自由的。一個在罪惡深淵之中的罪人,總覺得自己是純潔無瑕的;只有被拯救出來的選民,才明白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
少年官聽了耶穌的話之後,他的反應是痛哭流涕的求原諒、立馬拋下假神跟隨真神嗎?
不。他的反應證明了他的確被假神控制得牢牢的。「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馬太福音與馬可福音更記載著,他「憂憂愁愁的走了」。與其拋下財富,他寧可放棄永生;與其跟隨真神,他寧可選擇假神。
這就是罪人面對真理的反應。你以為他們聽到福音都會露出燦笑,「太好了,這正是我一直在尋求的」?別傻了。只有被揀選、聖靈在他身上作工的人,才會幡然悔悟;一個仍在罪惡裡打滾的罪人,面對真理之光的反應是逃避、是厭惡、是鄙視;「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約3:20)。
看到這裡,也許有人會以為錢財是罪惡。不,它是中性的,但撒旦使用它誘惑人。
就如創世紀裡的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亞當夏娃吃了之後受到咒詛;但果子本身是壞的嗎?上帝造的怎可能是壞的呢?果子本身當然是好的,但魔鬼藉著果子誘發人裡面的貪念,使人犯罪。牠能將任何好的事物變成人眼中的誘惑,勾引人離棄真神。
工作是好的。孩子是好的。名聲是好的。配偶是好的。食慾是好的。性慾是好的。這些都是中性的,本身不是邪惡的,甚至是好的、必須的,是神賜下的祝福。但撒旦誘使人過份看重這祝福,過分的高舉它們、追求它們,到了某種程度,以至於連上帝都不要了。
Tim Keller曾說,「罪不單是做壞事,更是把好事當作生命中最終極的事」。這正是少年官的最佳寫照。
客觀的說,少年官是世間最優秀的人。他年紀輕輕就當官,表示他有學識、有能力;他從小就遵守誡命,表示他有操守、有品格,是個正直的人。但這樣一個優秀的人,仍然進不了天國。
世間再完美的人也無法憑著他自己就能夠進天國,因為他被魔鬼挾制了。他將假神迎進心裡,敬拜牠、跟隨牠,對牠言聽計從。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為假神而做,即使這行為從表面上看來既高尚又正直,但從不是為了榮耀上帝而做的。
賽64:6 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我們都像葉子漸漸枯乾;我們的罪孽好像風把我們吹去。
這正是加爾文主義五要點中的第一點所說的:「人是全然墮落的」。心中有假神的人,進不了天國。
我該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讓我們再回到剛起頭時,少年官問耶穌的問題:「我該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這值得深入的推敲。
這問題的前設是:永生是可以憑著人的努力而賺得的,人只要願意努力,就可以交換永生。
許多基督徒對交換、或交易的機制反感。但事實上,交換的機制是對的,是好的,而且是必要的。你想買新手機,那就要工作。你想買輛車,那就要更努力工作。這個世界需要公平,不能不勞而獲,交換的機制確保了人必須努力以求生存,而眾人的努力則確保了世界能夠不斷進步。
甚至,你的永生也是透過交換得來的,只是付出代價的不是你。
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
越寶貴的事物,你就得要付出越多的代價才能換得。而永生太珍稀、太寶貴,交換的代價太高昂,人無論再有錢、再努力也交換不來的。即使優秀如少年官,依然無法靠著自己的努力得到永生。誰能夠付出如此高昂的代價,交換永生呢?
只有三一神能出得起。
為了你的永生,聖父在創世以前就擬定了救恩計畫,揀選了你。
為了你的永生,聖靈在安排好的恰當時機,主動介入你的生命,抽換你原本的石頭心,給了你一顆新造的心,使你能對真理的話語產生感動,做出跟隨上帝的決定。
為了你的永生,聖子擔負你的罪咎,在十架上為你死。不單如此,祂也為你活。祂知道你守不全誡命,於是祂把祂在世生活時的完美生命歸算在你的名下,好使你能在父面前稱義。正如R. C. Sproul說過的:「耶穌不只為我們死,也為我們活,成為我們在律法下的替代。」
永生太寶貴,你付不起。主為你付清了,把永生賜給你。
這正是聖餐的意義。為什麼基督徒要藉著餅與酒紀念祂?因為祂為你付清了一切代價。
徒4:12「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