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
聖經曾以不同的對比來比喻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例如山羊──綿羊(太25:32-33)、稗子──麥子(太13:25-40),其中最著名的即是光明──黑暗。除了出現在本節之外,另外還有:
太5:14「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
約8:12「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約1:5「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
光明──黑暗的比喻彰顯出一幅重要的圖像: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區別是極為明顯的,就像光明與黑暗一般。
對基督徒的你來說,你是甚麼時候進入光明中的?以何種方式進入的?
某些人進入光明的歷程是非常戲劇性的,他們往往能夠明確指出是甚麼時候發生的,當時發生了甚麼事;
但對另一些人來說,那過程是和緩的,以致沒有留下太多深刻的印象。
例如對信二代來說,他們從小在主日學中長大,自幼接觸聖經,長大後也可能很自然的受洗、進入信仰,他們的得救歷程自然沒有特別的大風大浪。
因此他們也許會懷疑自己:「別人的得救歷程充滿曲折離奇,我的怎麼沒有太多可以說的地方?是不是我的得救有問題?我真的得救了嗎?」
事實上,得救歷程沒有固定的公式,這個過程可能是漸進的,也可能是突然發生的,不要太在乎時間,時間因素並不重要,實際所用的方式也無關緊要。
重要的是,你現在在光明中嗎?
這才是唯一重要的問題。
在光明與黑暗之間,沒有任何的中間地帶、或灰色區域;
我們不是在黑暗中,就是在光明裡。我們不是基督徒,就是非基督徒,你不能作半個基督徒。兩者之間沒有中間的位置。
好比上班時間,你想擠上捷運車廂;要嘛你成功擠進車廂裡,要嘛你擠不上去,沒有那種「半個你在車裡、半個你在外面」的鬼事。
暗昧的
對於非基督徒,使徒在這裡以「暗昧的」來形容他們。
請特別注意,和合本翻譯成「暗昧的」,其實原文是「黑暗」,詞性是名詞而非形容詞,
因此,使徒的原意是「從前你們是黑暗」。
他不是說:從前你們是在黑暗裡的,他說的是:從前「你們是黑暗」;他們不但在黑暗裡,並且黑暗也在他們裡面。
這正是不信之人的寫照:他不單單是在黑暗裡,並且黑暗也在他裡面。他自己就是黑暗,他是黑暗的一部分;也就是說,他是罪的一部分。
保羅曾在羅馬書中更深入的描述,
羅1:21「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他們不但在黑暗裡,而且他們的心在他們裡面變得昏暗了。
鍾馬田貼切的闡釋:
「人的麻煩不是因為他活在一個黑暗的世界中,而是他喪失了裡頭的光。神把光放在人心裡。神造人的時候,將他的氣息吹到人裡面;人成了有靈的活人,他能與神溝通;他的靈魂中有光。然而罪將光趕出去了。不僅是因為我們活在黑暗的世界中,並且我們裡頭也是黑暗的,我們的整個本性和構造都黑暗了。」
一個處在黑暗裡、本身也是黑暗一部份的人,你知道聖經用哪種狀態來描述他們嗎?
弗2:1「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
他們不僅是在黑暗中,而且已經死了,裡面沒有一絲生命的跡象。使徒說:這正是人的光景,是一群靈魂已死的死人。
既然靈魂已死,他們對於任何來自屬靈的、真理的事物都不可能有反應。
如果你將聖經擺在他們面前、或告訴他們何處可以找到真理,你以為他們的反應會是開開心心、歡歡喜喜的領受,並且直呼「太棒了,我已經找尋真理好久,今天終於找著了」,是這樣嗎?
約3:19「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光已經來了,人為什麼不信光?為什麼不轉向光?為何他們「不愛光,倒愛黑暗」?因為黑暗在他們的心裡,在他們的思想中,他們自身就是黑暗。
他們喜愛黑暗,享受黑暗。因為黑暗吸引他們,在他們裡面;別忘了,他們是一群靈魂已死的死人。
對靈魂死亡的人來說,你怎能期待他們對於聖經、上帝、屬靈的事物會有積極、正面的反應?
因此,「真理能吸引罪人」這句話是錯誤的,事實上,罪人對於真理根本一點興趣都沒有,他們是黑暗的一部份,他們喜愛黑暗、痛恨真理。
既然真理無法吸引罪人,那你我這群基督徒當初為何能被真理吸引?
弗2:5-9「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救恩完全是三一神的工作。我們不是憑著自己就能活過來,而是「被復活」的,我們的復活是被動態。
因為被復活,所以能被真理吸引;就連我們相信真理的信心也不是自己產生的,而是從天上賜下的。
我們可以斬釘截鐵地如此下結論:罪人得救,完完全全是三一神的恩典,人一點功勞都沒有。
坊間有些觀念以為罪人也是依著神的形象而造,心中必然有一種想與神連結的原始傾向,因此當他們發現真理時,自然而然的會被吸引、會主動親近。
這觀念其來有自,近世代表當推大衛.芬尼(David Finney),他不相信原罪,他認為我們惟一當作的就是把真理呈現在人面前;
他聲稱,「人本身有能力去明白、相信,和接受真理。所以我們只需要將真理放在他面前,以合邏輯而清楚的方式帶出我們的論證就夠了......只要作到這一點,聽的人自然會有能力去相信並接受。」
但那遠遠不夠。
人的本性是惡的,靈魂已死,單單把真理放在他們面前還不夠,他們恨惡真理,情願選擇黑暗。
他們不僅需要看見光,並且他們需要被光照,他們需要重生,聖靈要在他們裡面動工,因為「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
你可以把真理放在他面前,你可以引用經文,舉出你的論證,但對他而言,這些都是愚拙的,他無法明白,也不想明白,
請注意,我不是說傳福音可以不用搞懂聖經、可以隨便亂扯,事實上,把真理讀清楚、說清楚絕對是必要的訓練。但如果聖靈沒有在他身上工作,無論你將真理說得再透徹、請他喝多少咖啡、吃多少蛋糕、颱風夜送多少宵夜都沒用。
好比呂底亞的例子,
徒16:14「有一個賣紫色布疋的婦人,名叫呂底亞,是推雅推喇城的人,素來敬拜神。他聽見了,主就開導他的心,叫他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
她為何能聽保羅的講道?是「主的開導」,那是聖靈在她身上作工。
是聖靈的工作將神的話向人解開,並且打開人的心竅,使人能接受;真正的福音工作乃是全然依靠聖靈的能力將光照入人心。
光明的
對於基督徒,保羅在本節中形容他們「是光明的」。
「光明的」原文是「光」,請注意那是名詞,而非形容詞,因此,本節的原文意思是「你們是光」。
保羅不是說基督徒蒙了光照,或進入了光明,這固然是事實,但他說到更美妙的事:「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
光已經進到他裡面,照明了他整個人,佔據了他,使他發光;基督徒是一個充滿亮光的人,他就是光。
因此,成為基督徒是世界上最驚人的奇蹟,福音不僅使罪人出黑暗、入光明,更是使人從黑暗變成光明!
基督徒是光,唯一的原因是他「在主裡」。
他在主裡面是光明的,離了主就一無所有。我們在基督裡面,基督在我們裡面,我們是基督的身子;
基督以生命、亮光和能力充滿我們,所以我們能夠去運用。我們不是什麼都不作,只被動地仰望他,他賜給我們行動的能力;
所以我們既然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之子」。
查經問題
- 聖經曾以哪些對比來比喻基督徒與非基督徒?
- 你現在在光明中嗎?
- 你是甚麼時候進入光明中的?
- 在光明與黑暗之間,有沒有中間的位置?
- 對於非基督徒,保羅在本節中是怎麼形容他們的?「暗昧的」原文是甚麼意思?
- 人的甚麼地方昏暗了?
- 一個處在黑暗裡、本身也是黑暗一部份的人,聖經用哪種狀態來描述他們?
- 死人對於甚麼會有反應?一個靈魂已死的人,對於甚麼不會有反應?
- 對於靈魂的死人,如果將聖經擺在他們面前、或告訴他們何處可以找到真理,他們的反應會是甚麼?
- 既然真理無法吸引罪人,那基督徒當初為何能被真理吸引?
- 這對於傳福音的工作有哪些提醒?
- 對於基督徒,保羅在本節中是怎麼形容他們的?「光明的」原文是甚麼?
- 根據經文,我們為何能成為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