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1日

求餅得餅、求魚得魚嗎?你最好重新看一下這個比喻 (半夜求餅的朋友,路11:5-13)





5.耶穌又說:你們中間誰有一個朋友半夜到他那裡去,說:朋友!請借給我三個餅;
6.因為我有一個朋友行路,來到我這裡,我沒有什麼給他擺上。
7.那人在裡面回答說:不要攪擾我,門已經關閉,孩子們也同我在床上了,我不能起來給你。
8.我告訴你們,雖不因他是朋友起來給他,但因他情詞迫切的直求,就必起來照他所需用的給他。
9.我又告訴你們,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10.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
11.你們中間作父親的,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拿蛇當魚給他呢?
12.求雞蛋,反給他蠍子呢?
13.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

禱告是對著誰說、禱告時該怎麼求、...,相信對每個基督徒來說都是標配的常識。但慢著,你真的記得關於禱告的一切事嗎?
在路加福音第11章5至13節中,耶穌透過一個生活化的比喻,教導門徒有關禱告的態度與天父的心意。仔細看這段經文,你將發現更多關於禱告的重要提醒───有些你忽略了,有些你忘記了。最重要的,是使你深刻認識天父的良善與信實。

首先映入眼簾的是「耶穌又說」。這幾個字應該立刻觸發你心中的某個開關:「那個『又』很關鍵,表明這不是一個單獨的段落,應該往前回溯。」
沒錯,最起碼我們要回溯到第一節。在那裏,耶穌以主禱文教導門徒如何禱告。這個比喻緊接在主禱文之後,因此我們可以確定,這是一個與禱告祈求有關的比喻。

比喻的情節並不複雜,大意是:某A已經就寢了。睡到半夜有人敲門,原來是他的朋友B。B對A說:「我的朋友C來我家,但我家沒東西吃,你可不可以借我三個餅好讓我招待C?」A說:「不行,現在已經這麼晚了,門已經關了,小孩也睡了,我不想起床。」


夜半敲門合理嗎?

讓我們設身處地的思考一下。在哪種情況下,你會在三更半夜去按別人家的電鈴?大概不脫失火了、有人快死了、土石流爆發快淹沒房子了、...之類非常緊急的狀況。不打擾別人睡覺是基本禮儀,除非真的發生了嚴重事件。別說敲門,11點過後你大概也不打電話吵別人了,因為有些人睡得早。

從我們自身的經驗來看,B的行為非常沒有禮貌、非常白目。首先,三更半夜大家都在睡覺,除了火災、有人死了這種緊急事件,誰會去敲別人家的門?這顯出他是一個極度自我、不尊重他人的人。再者,C是B的朋友,朋友要來訪為何不事先準備食物招待?就算C是突然造訪,但由於C不是A的朋友,B怎能因為這個原因半夜吵A睡覺呢?
如果我是A,我一定會罵人,叫他滾。像比喻裡那樣回答「不要攪擾我,門已經關閉,孩子們也同我在床上了,我不能起來給你」算是非常客氣了。

以上是我們設身處地揣摩而得出的結論。接下來請坐穩椅子、抓緊把手,因為比喻的真相現在即將顯現。


「你們中間誰有...」

這比喻有一個特別、卻容易忽略的地方。讓我們回到一開始:「耶穌又說:你們中間誰有...」,你還記得聖經何處也出現過「你們中間誰有...」的起頭呢?
我整理了一下,起碼有:
太6:27「你們哪一個能用思慮使壽數多加一刻呢?」
太7:9「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
太12:11「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當安息日掉在坑裡,不把他抓住,拉上來呢?」
路11:11「你們中間作父親的,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拿蛇當魚給他呢?」

這是一個特別的疑問句句型,根據《主耶穌的比喻》,福音書出現了11次之多。請注意,當這種句型出現時,耶穌期待、或暗示的答案都是「沒有這種人」
誰能用想的就使壽命增加呢?沒有這種人。
哪個父親會在兒子想吃餅的時候反而給他石頭呢?沒有這種人。
在安息日當天,如果羊摔下坑裡,誰會不拉牠上來呢?沒有這種人。
同樣的,耶穌問這個問題:「你們中間誰有一個朋友半夜到他那裡去,說:朋友!請借給我三個餅;因為我有一個朋友行路,來到我這裡,我沒有什麼給他擺上。那人在裡面回答說:不要攪擾我,門已經關閉,孩子們也同我在床上了,我不能起來給你。」(雖然和合本以句號結尾,但原文是一個長問句
答案應該是甚麼?沒有這種人。
沒有人會賴在床上不開門,而是起身給朋友三個餅。耶穌暗示的答案與我們之前的揣摩完全背道而馳。


設身處地的盲點

我們以為賴在床上不開門是正常的,但耶穌暗示的答案卻正好相反;其中的反差為解經帶來重要的提醒。
我們是華人,身處於主後兩千年;耶穌是近東人,與今相距兩千年。在當時的近東地區,好客、招待朋友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即使半夜為此去敲鄰居的門,也是大家都能理解並接受的。但兩千年後的我們就完全不同了,誰會在三更半夜為了自己的私事去吵鄰居睡覺?你會半夜打電話問朋友有沒有鹹酥雞可以吃嗎?除非你想把自己搞到沒朋友。
設身處地去揣摩聖經故事是必要的,而且有助於更深刻的理解經文,但這種設身處地的方式有時會受限於我們的觀念、文化與兩千年前已經有著天差地別,導致揣摩出的結果可能與當時的情境完全不一樣。因此,除了多涉獵參考書籍、克服時空文化的背景差異之外,最好的方式仍然是順著經文脈絡,抽絲剝繭,讓經文自己說話。


天父睡著了?

這是一個關於禱告的比喻。很自然的,我們都是比喻裡半夜敲門借餅的人,天父則是被吵醒的人。也就是說,上帝好比是那個睡著的人,不知道我們真正的需要;我們要粗魯無禮的把祂搖醒,向祂祈求,祂才會賜給我們,對嗎?
當然不對。那把祂形容成一個精力有限、不知道祂子民的需求,反而要被提醒才知道的神。這種神像是一個老眼昏花的老爺爺一般,哪裡是聖經裡全知全能的上帝?

請記住,解釋比喻時要抓緊中心涵義,不要把每一個元素、每一個細節都對應到真實生活,那往往會錯解比喻,靈意解經
這個比喻不是暗示上帝睡著了,不了解我們的需要;也並非要我們粗魯無禮的祈求才能得到想要的,好比「會哭會鬧的才有糖吃」。它的中心涵義是:人要求,神必回應。就在第9-10節:
「我又告訴你們,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
耶穌的意思是:如果連人都會半夜起來回應鄰居的要求,更何況上帝呢?如果鄰居會在半夜起床借你三個餅,難道你的天父不會給你更好的嗎?無論你的態度如何,即使你粗魯無禮,但因著祂的慈愛與包容,祂必然回應你的請求
正如《主耶穌的比喻》所說,「這個比喻間接鼓勵人們大膽禱告」。即使你的時機不對、態度不對,但天父不會計較這些,祂必然回應你。

隨後耶穌繼續說:「你們中間作父親的,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拿蛇當魚給他呢?求雞蛋,反給他蠍子呢?」
如前述,這是一個「你們中間誰有...」的問句,答案自然是「沒有這種人」。兒子求餅給石頭?不可能。求魚給蛇?不可能。求雞蛋給蠍子?不可能。如果連人都不可能這麼做,更何況是你的天父呢?


真正的信心

不過,兒子求餅得到甚麼?求餅得餅嗎?求雞蛋就得雞蛋嗎?
經文只說不會得到石頭或蠍子,但可沒說會得到甚麼。這揭示了關於禱告的重要訊息。
你在禱告裡的祈求,上帝必然回應,但可能不會照你求的給你。你求發財,但可能一輩子都是窮光蛋;你求工作,但可能依然待業很久;你求一個好老闆,但可能老闆對你很嚴厲。上帝必然回應你的祈求,但你得到的不見得是你求的。不過耶穌保證,就像求餅不會給石頭,求雞蛋不會給蠍子,你得到的絕對比你求的更好

禱告與信心密不可分,禱告之後,必須用信心領受祂的帶領
你雖然求發財,但上帝比你了解你自己,祂知道你發財之後無法抗拒各式各樣的誘惑,嚴重到甚至會拋棄信仰,於是讓你窮一輩子。你禱告一輩子卻沒發財,於是怨恨上帝一輩子,殊不知貧窮才是祂對你最好的保守。你求工作卻好久找不到,也許祂藉此磨練你的意志、忍耐,使你更堅強;老闆對你嚴厲,反而使你養成認真負責的態度。
你以為你的禱告沒有實現,上帝沒有應允;但結果也許是祂以一種你想不到的方式應允你,使你得到更好的。你怎麼知道你得到的是更好的呢?要以信心來看。如果沒信心,你必定認為禱告不被應允;若有信心,你就知道祂必然應允,而且會給你更好的。
推到極致甚至可以這樣說,你向上帝求A,不論祂給你A、或給你B、或甚麼都沒給,你都歡喜領受,並從心底相信這是祂對你最好的安排
甚麼是信心?這就是信心。

最後耶穌說:「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你求工作、求發財、求婚姻,結果祂給你聖靈,為什麼?
哪些人能得到聖靈?是那些聖父揀選、聖子為他而死的人,他們必得聖靈、得永生。換句話說,在你小氣的求這求那的時候,祂卻早已大方地將聖子的生命賜給你,將永生的福分賜給你,這是世上最寶貴、最貴重、沒有任何人能給得起的超級大禮
林前2:9「如經上所記: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




結論

從來沒有罪人會主動求聖靈。他們想的都是今生的快樂,誰在乎永生的福分?誰會主動尋求上帝?誰會求祂開恩赦罪?不可能的。
因著天父開恩賜下聖靈,我們才能以信心領受一切恩典,明白祂早已將最好的賞賜給我們,並打從心底宣告:「你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你以外。」






2025年6月6日

康熙來了?康希來了! 牧者犯罪之我見



最近,一部訪談影片使華人基督教界炸鍋。

新加坡「城市豐收教會」的創辦者康希接受訪談,暢談他在入獄之後的改變。
康希是何人也?2007至2009年間,他兩度挪用教會資金達新台幣11.6億元,遭新加坡法院判刑入獄。他聲稱挪用資金是為了傳福音,支持妻子何耀珊出專輯,但其專輯明顯與福音無涉;尤其單曲〝China Wine〞 MV內容流於腥羶色,硬扯傳福音更是牽強。
他的入獄使許多信徒大感震驚。在當時,「城市豐收教會」達到6萬人,是全世界第九大教會,許多人受到其充滿魅力、技巧的演說而決志信主。他的入獄使不少人失望,失望的不只是對康希個人,而是整個基督教。他們離棄信仰,不再回來。部分留下的、或轉會的會眾,則對教會產生不信任感;他們在事件中遭到欺騙拐詐,心靈受創,從此對教會長執保持距離。
康希在獄中表現良好,於2019年出獄。出獄後,他向會眾表達歉意,「過去的我做了一些不明智的決定,...我為我犯的錯感到哀痛後悔...。」全篇內容空泛,不痛不癢,並未具體提及犯罪的行為、犯後的心路轉折、上帝的懲治,對於日後的監督、問責、如何調整教會體制以杜絕類似事件的再發生,全都付之闕如。表面上道歉是道歉了,但要挖再多也沒有。問原因就是「思慮不周」。

真巧,日前政壇也有一樁類似情事。監察院秘書長遭爆公器私用,利用公務車接送寵物去美容。案子爆開後,他立刻道歉,坦承「思慮不周」。

「思慮不周」大概是道歉的標配吧,我還可以+2。

某教會主任牧師證道抄襲,一大段一字不漏的抄。他對此的解釋是:因為這段文字給他帶來許多啟發,他迫切的想要與會眾分享,因此在「聖靈感動」下(抄襲還扯聖靈感動?這是在說聖靈引人犯罪嗎?人家把榮耀歸於上帝,他則把罪咎歸於聖靈,我佩服他的勇氣),一時不察的照唸出來。白話就是「思慮不周」,+1。
一年多後,該教會另一牧師證道抄襲,除了一大段一字不漏的抄,甚至連證道後的禱告也一併抄了。他解釋是身心狀況出現問題,生不出講稿,在交稿壓力下忙中有錯,不小心疏忽了。「思慮不周」再+1。

上面兩位牧師都坦承思慮不周,都道歉了。但我們並不歡迎這種膚淺空洞的道歉。
牧者必須明白,他們被呼召進入一個特殊的場域,在那個位份上,他「代表著關於『上帝是誰、祂正在做什麼,以及祂想要我們做什麼』的合法榜樣及權威」(請參《講台上的道德缺陷會導致會眾的精神傷害》)。他在講台上傳頌古舊的福音敘事,從中揭露祂的愛是怎樣的長闊高深。他引述、宣揚神的話,要求會眾悔改歸向神,如同當年摩西在曠野中所行的一般。他要以真理牧養會眾,會眾則視他為真理的某種典範。一詞以蔽之,那是聖職。
當他一旦跌倒失足,受傷最重的不是他自己,而是那些注視著他、模傚著他、視他為典範的會眾們。他們是如此的信任牧者,相信他會忠於自己所宣揚的真理教訓;一旦牧者自己背棄了真理,將引發會眾的「道德傷害」。《講台上的道德缺陷會導致會眾的精神傷害》證實,部分受害會眾的症狀與PTSD非常類似,如後悔、悲傷、難過,甚至憤怒、焦慮、失眠、噩夢、脫離現實和自我毀滅等。

既然他帶給會眾如此巨大的傷害,怎能在事後用一句「思慮不周」加上一些空泛、不著邊際的文青字句,夾雜類哭腔的語調就算交代過去?為何他敢用這種膚淺的道歉聲明乞求原諒?更別提某些道歉是擠牙膏式的,證據揭露到哪裡就道歉到哪裡?
原因無他,因為他吃定會眾必將原諒他。不只原諒他,更是伴隨著掌聲、「阿們」的原諒他。中外教會都有先例可循。
Dave Miller在《不要再為那些公開認罪的牧師鼓掌了》中說,「Matt Chandler 站在他的會眾面前,承認他與妻子以外的一個女人有了不適當的短信互動...他向會眾懺悔後,教會為他起立鼓掌。」「性侵Jules Woodson的牧師對著會眾道歉,美化自己的過失,會眾起身鼓掌。」「另一位牧師以美化的說詞承認外遇,獲得會眾起身鼓掌。」
這現象不分東西方。前述證道抄襲的教會,兩位牧師的道歉也都獲得會眾掌聲鼓勵、「阿們」聲此起彼落。
這讓我不禁疑惑:若政客以空想大餅忽悠你,你會罷免他;房仲將凶宅賣給你卻未事先告知,你會控告他;但角色換成牧師,怎麼大家都不究責了,反而鼓掌原諒他?Dave Miller精闢的解釋,「人們被調教成以近乎看待神的方式看待他們的牧師,所以當牧者認罪時,會眾內心立即進入救贖的敘事裡,並以熱烈的掌聲回應。」

犯罪的人不值得掌聲。犯罪後的悔罪道歉是應該的、最基本的,何須鼓掌?何況一個以淡化自身罪行、空泛道歉面對會眾的牧師,哪裡值得掌聲?更有甚者,誰考慮過那些被冒犯、被侵害的受害者?掌聲對他們而言,是另一層傷害;掌聲越烈,他們的自我懷疑、否定、自控的聲音也越烈。你怎能以掌聲繼續傷害他們呢?你以為你用掌聲接住了一個從地獄回來的牧師,其實是將受害者往地獄推去。

我們接受道歉,但不歡迎空泛、膚淺、擠牙膏式的道歉。誠然,是人都會犯錯,「教會不是聖人的博物館,而是罪人的醫院。」牧師也是人,當然也會犯錯。我們不期待一個從不犯錯、永不跌跤的牧師,那不切實際。但當他犯錯後,我們要的是一個真誠的悔改。

甚麼是真誠的悔改?

首先,他必須清楚條陳罪行的一切,不可隱瞞。
他當時的狀態為何?處在何種環境之下?哪些事物引起他犯罪的動機?他是否真正意識到自己犯罪?犯罪之後,他的心境為何?在怎樣的契機下,使他願意公開自己的罪行?誰是受害者?受害者受到哪些傷害?他是否真誠的對受害者道歉?我們要的是對犯罪過程仔細的交代、對上帝真誠的認罪、以及對受害者誠摯的道歉與補償。

第二,針對犯罪原因提出具體的改進措施。
每一個犯罪的牧者都會保證:「我已經吸取教訓,永不再犯。」但我們要的不是口頭保證,那根本沒用。既然他已經辜負從神而來的重託,褻瀆了聖職,使祂的名蒙羞,我們必須將希望建立在具體的督責組織上,而非個人的口頭保證上。權力使人墮落,我們必須在權力之上建立督責的組織,使握有權力的人必須受到監督。

第三,他必須交出權力。
誰說牧師是終身雇用制?誰說「一日上講台,終身『佔』講台」?他既然已經辜負上帝的重託,下台就是應當負起的責任。他必須辭去職位,放下權力,平靜接受第三方的調查。也許有人會說,「他雖然犯了罪,可是對肢體仍然很有愛心,應該留下來。」我的回應是,「如果他真的有愛心,無論在哪個位置都無法限制他對肢體的付出;難道平信徒就不能愛弟兄姊妹?如果他的愛心綁定在某個位份上,反而證明他的愛心是虛假的、充滿權謀的,不要也罷。」或許有人會說,「他很有講道的恩賜,如果沒有他,教會遲早會垮。」我倒想反問,「如果這是真的,正好證明教會的基石不是基督,而是牧師個人。這種異端教會垮了就垮了,有哪裡可惜了?」

至於教會,則應建立公正的調查小組,對牧者犯罪進行仔細審查。人都會試圖美化、淡化犯行,或捏造虛假的犯罪理由,牧師也不例外。調查小組應該深入調查犯罪過程,以求還原真相,核實牧師說詞,並確認是否仍有其他隱而未現的罪行、或被蓄意隱匿的其他受害者。
同時教會也要根據調查結果,建立督責單位,以堵塞可能再次犯罪的管道。即使當事人下台,但若犯罪管道依然存在,對繼任者仍然是個誘惑;教會怎能無視破口的存在?發生貪污後若不建立督責單位,結果就是二次貪汙。證道抄襲後若不建立督責單位,結果就是二次抄襲。


沒有人樂見牧者的犯罪。倘若真的發生,牧者必須坦承自己的罪行,完整陳述並誠懇的悔罪。當他悔罪道歉時,會眾應以理智的態度回應,而非掌聲與「阿們」。誠如Dave Miller所述,「我們不為罪鼓掌。我們不為罪歡呼。我們為它感到哀慟。」同時,教會必須做出明快回應,調查整起罪行,並防堵任何破口。這無疑是沉重的,對牧者、會眾與教會都是。
如同傷口,若無仔細護理,將化膿、發炎,嚴重甚至得截肢;牧者的犯罪若不處理,將毀壞靈性、侵蝕信心,使聖潔的教會成為世界的笑柄。我們怎能輕忽以對呢?